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钢矿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子项目设计及全过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迎宾路6号。
2.2 项目内容及规模:海钢矿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农用地整理子项目设计及全过程技术服务采购。其中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踏勘调查、土壤检测、概算、设计文本、设计图册、设计评审等闭环工作;全过程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子项目备案、设计、施工、验收、指标入库、土壤重金属含量超标论证报告等项目工作的全过程服务。(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3 计划工期(服务期):子项目设计期限按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全过程技术服务期限截至海钢矿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子项目全部工程验收通过之日止。
2.4 招标范围:海钢矿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子项目(包括:红旗尾矿库北侧土地整理、红旗尾矿库东侧耕地开垦、红旗尾矿库西侧土地整理、二号富矿砂耕地复垦、280排土场耕地开垦五个地块小项目)的设计及全过程技术服务工作。实际覆盖面积以通过验收的农用地和新增耕地面积为准,详见2.7款。
2.5 招标金额:设计费控制单价为680元/亩;全过程技术服务费用控制价为820元/亩。
2.6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及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规范和标准,质量合格。
2.7 其他说明:本项目以最终通过验收的农用地和新增耕地指标面积据实结算。实际设计费以通过验收的农用地整理面积(含新增指标面积及不计入新增指标面积)计算,即实际设计费结算价=中标设计费单价×通过验收的农用地整理面积;实际全过程技术服务费以新增耕地指标面积计算,即实际全过程技术服务费结算价=新增耕地指标面积×中标全过程技术服务费单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1)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具有效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规划类或测绘类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城乡规划师。(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3.2标段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时间: 2024年 9 月 30 日至 2024年 10 月 11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西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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