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吴圩机场改扩建工程飞行区程序净空处理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宁吴圩机场改扩建工程飞行区程序净空处理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服务(第二次) 已由 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民航中南局﹝2024﹞7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60%:40% ,招标人为 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南宁吴圩机场改扩建工程飞行区程序净空处理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服务(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宁吴圩机场改扩建工程飞行区程序净空处理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服务(第二次)
2.2招标编号:0748-2414CA3071DJ/01
2.3招标范围:完成南宁吴圩机场改扩建工程飞行程净空处理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面积为364.09亩,其中复垦为旱地194.82亩,其他园地127.32亩,农村宅基地35.01亩,道路5.29亩,沟渠1.66亩。复垦为旱地及其他园地区域需种植相应农作物。复垦工作内容需达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验收标准并通过验收,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便道拆除、土地翻耕、坡面工程、回覆表土、植被重构、道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路面)、排水工程(混凝土沟、浆砌实心砖沟、涵管)、地基压实;其他地类按照相应规范执行,详见南宁机场改扩建工程飞行程序净空处理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2.4服务期限:接到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至通过南宁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验收为止,约90日历日。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财务要求:无需提供财务状况表。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本项目招标报名结束日期之后的加盖公章的信用查询截图)。
3.3.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要求为本企业注册人员。【投标人须提供为其缴纳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3.6仪器设备要求:无
3.7其他要求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7.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6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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