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新自然资规〔2021〕1号)以及《和田地区玉石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和行办规〔2023〕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和田地区资源管理委员会批准,受和田地区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以下采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和田地区自然资源局
场所: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139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洛浦县六号玉石(子料)矿
开采矿种:玉石
地理位置:洛浦县
面积:0.04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X | Y |
J1 | 4114369.3105 | 27417348.7663 |
J2 | 4114306.2419 | 27417256.5779 |
J3 | 4114579.0514 | 27417032.5829 |
J4 | 4114643.4472 | 27417129.6964 |
J5 | 4114369.3105 | 27417348.7663 |
* | 1334 | 1300 |
资源储量:不详,以开发利用方案为准。
开采标高: 1334米至 130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和田子玉因资源特殊性,尚未开发。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在实施项目过程中需全程做好实名制管理,并严格按照开采设计进行开采,坚持边开采,边治理原则;以地质报告为依据,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
拟出让年限:1年
起始价:30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凡具备开采所需资金等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营利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购买。 (二)竞买人应具备与申请竞买矿种、规模相适应的实力条件,其中实缴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法定义务。 (三)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四)竞买申请人或其股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竞买活动: 1.被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名单 异常名录的;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近三年以来,在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采矿权出让活动中存在未按要求签订或履行《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行为,或存在其他采矿权竞买违约行为的; 5.被吊销采矿权许可证3年以内的,有如下不良记录未整改终结的:有涉黑涉恶记录的、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记录的、有破坏生态环境记录的以及其他重大违法行为记录的; 6.被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报名截止日案件未执行终结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9日
网上地址: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jht.gov.cn:8081)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竞买申请人持CA锁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jht.gov.cn:8081/)查阅、下载获取。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1月15日
申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