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渣土民事赔偿诉讼案委托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 202412021018499158591380
项目地区: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2-02 10:17:07
截止时间: 2024-12-12 00:00:00
采购商: --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野渣土民事赔偿诉讼案委托服务采购项目采取竞谈方式,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并具备能力的参谈人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野渣土民事赔偿诉讼案委托服务采购项目
*.案情简要
因某机场第二跑道建设需要,经政府批准临时占用周边农村集体土地取土施工,第二跑道竣工验收后,****年机场对该临时占用土地立项进行复垦复绿,复垦需回填约****立方米土。有关人等以机场复垦复绿项目为名伪造事实材料,虚扩复垦区域、虚增回填土方,并办理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超增复垦区域、超批建筑垃圾处置量******立方米。直至****年**月,有关人等持该证件违法消纳渣土,牟取巨额非法利益。****年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部门对有关人等违法消纳渣土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公安部门委托鉴定,有关人等违法消纳渣土**万余立方米,导致增加该机场改扩建工程投入成本费用。公安机关追究有关人等刑事责任。
*.采购内容
以违法侵权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赔付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或湖南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处置野渣土造成的经济损失约****万余元(具体金额立案时确定),服务内容包括诉讼(一审、二审、再审)、调解、和解、执行等案件办理全过程。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只接受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单位参与竞谈:
*.竞谈人须具有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个人律师事务均可);(提供加盖公章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律师事务所总部或分支机构在长沙市有一定规模的办公场所;(提供租赁协议或自有产权证)
*.拟指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首席代理律师)需具备十二年(含)及以上律师执业经验,且(截止竞谈公告之日止)代理过一起诉讼请求*千万元及上的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且**%及以上主张额度获得法院生效判决支持的;拟指派本项目其他律师,需具备六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提供律师证,法院生效判决材料)
*.律师事务所及拟指派的律师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处罚,且近*年(自公告之日起)年检考核合格;(提供您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截图)
*.自****年至今,参谈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或湖南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提供信用中国或湖南信用网站查询的信用信息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截图。)
*.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参谈人隶属关系: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参谈人,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与竞谈;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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