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玉屏镇牧羊河地热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红政采交告矿字(2024)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红河州人民政府批准,受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依法按程序对屏边县玉屏镇牧羊河地热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名称、场所
(一)出让人
名称: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红河州蒙自市州级行政中心A区三楼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场所:网上交易平台(http://ggzy.yn.gov.cn/)
二、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屏边县玉屏镇牧羊河地热
开采矿种:地热
地理位置:位于屏边县城307°方向,直距3km处
矿区面积:0.00576km2,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坐标圈定,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拟设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拐点编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地理坐标 | 3度带直角坐标 | |||
经度 | 纬度 | X | Y | |
1 | 103°39′0.121″ | 23°0′24.998″ | 2545943.92 | 35361596.16 |
2 | 103°39′1.559″ | 23°0′27.206″ | 2546011.47 | 35361637.73 |
3 | 103°39′3.772″ | 23°0′25.909″ | 2545970.98 | 35361700.41 |
4 | 103°39′2.364″ | 23°0′23.805″ | 2545906.62 | 35361659.71 |
开采标高(m) | 1109至-2891 | |||
面积(km2) | 0.00576 |
资源储量:热储中储存的总热量为1.806 ×1010 MJ;
开采标高:1109米至-2891米;
1、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本工作区地热类型属于隆起山地型地热型,按照《地热资源评价方法及估算规程》(DZ/T0331-2020)的要求,采用根据抽水试验资料,将100m水位降深的单井涌水量之和作为地热田的可开采量及回收率法两种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对比。
经过计算,拟设矿区范围内当水位降深为 100m 时,牧羊河温泉 MYH01号井的单井涌水量为 172.8m3/d。每年用水时间按 365 天计算,年用水量约为 6.31万m3/年,即为单井地热水可开采量,单井可开采热量(Qwr)1.43×107MJ/a。采用回收率法计算得地热田合理可开采热量为 1.806×107MJ/a。
通过对比两种计算公式,其中最大降深法计算得单井可开采热量 1.43×107MJ/a,回收率法计算得地热田合理可开采热量为 1.806×107MJ/a,说明该地热田还有较大开发潜力。
2、勘查工作程度:按照《地热资源评价方法及估算规程》(DZ/T0331-2020)地热资源储量查明程度的要求,本次工作热储温度、地热储量、可开采量、合理开采量的估算均采用MYH01号井的观测数据,满足预可行性阶段要求,理疗热矿水资源查明程度达到控制的。
3、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屏边县目前仍为地热水资源开发空白区。目前牧羊河温泉MYH01号井仍未开发利用,该井取用地下水主要作为大围山锦江度假酒店的生活用水,矿区未进行开采活动,现状处于矿业权申报和办理阶段。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要求:该采矿权尚未确定竞得人,故不能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的履行主体,待该采矿权成交确定竞得人后,要求竞得人严格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3〕321号)相关要求进行方案编制并送审备案,并按规定缴纳土地复垦费用,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
5、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目前自然资源部尚未制定地热水资源行业绿色矿山评价指标,待该采矿权成交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必需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制定发布的地热水资源行业绿色矿山评价指标相关要求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矿山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确保矿山环境面貌、开发利用方式、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现代化矿山建设、矿地和谐和企业文化形象等各方面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三、采矿权出让方式、年限及起始价、增价幅度
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出让年限:10年;
出让面积:0.00576km2;
起始价:10.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
增价幅度:1.00万元/次或1.00万元整数倍;
四、竞买人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且有效存续,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
(三)具备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或者初步设计概算投资额的50%;(四)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五)具有良好的信誉;(六)未被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名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竞买申请人或其下属子公司无因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义务被追责情况,不存在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五、相关费用说明(一)本次采矿权出让费用包括采矿权出让收益和矿业权设置前期工作经费。其中,采矿权出让收益以最终成交价为准(采矿权出让交易起始价为10.00万元),矿业权设置前期工作经费为30.00万元。
1、竞得人在成交公示期到期后7个工作日内到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及时缴纳成交价款。2、本次采矿权出让成交价款不包含矿业权设置前期工作经费,竞得人在成交公示期到期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编制单位,编制单位费用如下:
(1)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三0八队编制水资源调查报告和开发利用方案30.00万元(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
开户名称: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三0八队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个旧金湖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53001666142051000382
3、竞得人向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水务、林草、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电力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资料及相关税费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4、如竞得人反悔或无故退出,所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出让方式及交易地点、时间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为网络竞价(参与电子交易活动前应办理数字证书(CA),并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一)出让公告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20日(元旦节放假除外)
(二)挂牌交易时间: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2月8日(春节放假除外)
(三)交易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七、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网上获取。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
(二)获取挂牌文件的起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20日。
(三)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1.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20日15:30时;
2.申请报名方式:本次挂牌出让报名采用网络电子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线上填写竞买申请书、承诺书+企业法人报名所需资料,扫描成电子版上传)。
3.竞买人应在报名的起止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
4.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矿区现场踏勘声明;
(6)保证金缴纳凭证(提供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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