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十局双桥制梁场复垦施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双桥制梁场选址位于郓城县双桥镇赵欢口村北500m处,占地约192.78亩,其中规划用地150亩,复垦土存放区42.78亩,梁场中心对应线路里程DK528+450,负责菏泽特大桥580孔箱梁预制。制梁场内设置制梁区、存梁区、生产保障区、办公区和生活区等区域,其中制梁区设置制梁台座10个,钢筋绑扎台座4个,80t龙门吊3台;存梁区内设置双层存梁台座60个(32m双层存梁台位37个,24m双层存梁台位10个,32m/24m/非标梁兼容双层存梁台位10个,喂梁台座2个,喂梁台座兼静载台座1个),24m转向区一处,900t轮胎式提梁机一台;生产保障区设置HZS180混凝土拌和站2个机组,钢筋存放及加工大棚一处,混凝土材料存放区一处等;办公区设置各职能部门办公室、接待室、会议室等;生活区设置员工保障房间。 2.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程: (1)双桥制梁场复垦施工工程。 2.3工期要求:拟安排总工期2个月,计划2025年2月13日开工至2025年4月13日完工(实际开工时间以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 2.4质量要求:100%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土地复耕条例》 (3)《临时用地项目土地复垦方案》 (4)菏泽市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双桥镇政府关于土地复耕的其他合法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集团公司颁发的《分包企业准入资格证》或在最新发布的《中铁十局合格分包企业名录》中; 3.2 资质要求:劳务分包不分等级资质及以上; 3.3 具备承担分包任务的相应的资质、能力、实力、信誉; 3.4 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分包企业; 3.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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