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云街道办事处(招标人)负责建设的中云街道云门寺村土地复垦项目(F25GA301)测绘及规划方案编制(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春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中云街道云门寺村土地复垦项目(F25GA301)位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云街道云门寺村,老运盐河北侧、东疏港高速公路东侧、板桥街道程圩社区西侧。项目复垦规模约154亩,现状为养殖坑塘水面。项目总投资约 750万元。
2、计划服务周期:前期服务约1个月,后期竣工后耕地测定评级工作视施工时间而定。
3、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复垦前勘测定界成果报告书、复垦方案报告书、测量、复垦后勘测定界成果报告书及等级评定等相关资料;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服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4、质量要求:服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2.8万元,超过此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范围含工程测量);
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测绘师证书和具有国土资源、测绘或自然资源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至少一个月(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新成立不足2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新成立不足30日的企业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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