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退桔还田二标段和农田水利设施及田间基础建设项目两个项目前期土地清查、踏勘测量、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南丰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退桔还田二标段和农田水利设施及田间基础建设项目已由南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309-361023-04-01-871076号文批准立项,招标人为南丰县自然资源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土地清查、踏勘测量、初步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分退桔还田二标段和农田水利设施及田间基础建设项目两个子项,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勘测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工程规模:南丰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退桔还田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有:退桔还田、新建机耕道、新建机耕桥、新建现浇沟渠、新建水陂、新建提灌站等其他设施。南丰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农田水利设施及田间基础建设项目子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现浇沟渠、新建排水排涝渠、新建饮水管道、新建水陂、新建提灌站及配套电力设施、小田变大田改造、新建机耕道、新建机耕桥、新建蓄水池等其他设施。
2.2 项目建设地点:南丰县12个乡(镇)。
2.3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土地清查、踏勘测量、初步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371.29万元(其中土地清查费56.87万元,踏勘测量费187.68万元,初步设计费126.74万元)。
2.4招标范围:土地清查、踏勘测量、初步设计的技术服务等工作。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和江西省相关农业水利工程规划设计规范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土地开发整理预算定额标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编)(财综[2011]128号)及江西省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技术标准要求等。
2.7计划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土地清查、踏勘测量、初步设计成果第三方评审,同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业主要求提交项目初步设计成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③、具备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
④、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相关专业(测绘、测绘地理信息、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或土地规划相关专业(国土空间规划、土地规划与利用、土地工程、土地资源管理、土地管理)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两个独立法人单位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
3.3.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3.3.3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
文章推荐:
内蒙古运达能源有限公司察右前旗(兴和县)28万千瓦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兴和县部分)epc总承包工程采购公告
中国二十冶技改公司松江区广富林街道sjc10008单元02-04号地块动迁安置房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方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