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文县城关镇中央和省级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前山村、干沟坪村、刘家咀村),已由文发改发〔2025〕124号文件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文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招标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2025年文县城关镇中央和省级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前山村、干沟坪村、刘家咀村)
(2)批复文件号:文发改发〔2025〕124号
(3)工程地点:文县城关镇前山村、干沟坪村、刘家咀村
(4)工程规模:①.文县城关镇前山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道路硬化345.6㎡,毛石砼挡墙459.68m³,排水边沟58.5m;②.文县城关镇干沟坪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道路硬化750.71㎡,沟道清理1131.25m³,晾晒场硬化331.90㎡,浆砌石挡墙109.89m³,道路钢筋砼硬化112.7㎡等;③.文县城关镇刘家咀村农田土地复垦项目:土地复垦20亩。
(5)工期:30日历天
(6)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内的所有建安工程
(7)资金来源:2025年中央和省级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2、投标人必须为有实力、有信益、有业绩的施工企业法人,报名时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通知中第四条规定,投标人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上查询企业行贿犯罪档案信息并截图,将截图打印加盖公章(在开标现场由代理机构核查真实性)。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3.1请于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3日每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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