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矿交告〔2025〕4号
为推进新一轮找矿战略行动,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3〕166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4〕512号)规定,经阿拉善盟行政公署批准,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委托阿拉善盟公共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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