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已由 长庆油田公司第十一采油厂批准,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2011年3月5日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56号令)等有关规定和精神,按照国土资发[2006]77.205号文:《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文件:《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及《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要求:凡已经或可能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等原因对土地造成破坏的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义务人均应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秉持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明确建设单位土地复垦的目标、任务、措施和实施计划等,为土地复垦工程实施、土地复垦管理、监督检查、验收以及土地复垦费用的征收提供依据,确保土地复垦落到实处,编制相应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评审。现对其进行招标方式选商,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需要2个中标服务商,投标人≥3开标,否则不开标。项目预计投资金额9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
对2025年产建井场及道路进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工作量分配按照50%、50%划分,工作量因油田滚动开发,地质部署发生变化时及服务商配合程度相应调整,结算以第十一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审定的工作量为准。
2.3服务地点:第十一采油厂产能建设区域。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2.5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个标段。
☑否,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服务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本项目根据长庆油田分公司要求需在库内选商,服务商应为《长庆油田油气建设用地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技术服务》(招标编号:ZY24-XA406-FW629)评标结果确定的第二标段甘肃境内入围服务商(名单见下表),须提供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
序号 | 区域 | 中标单位 |
1 | 甘肃 | 庆阳鸿晟精伟测绘有限公司 |
2 | 甘肃煤田地质局庆阳资源勘查院 | |
3 | 甘肃开元勘测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4 | 三和数码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5 | 甘肃绘宇测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6 | 广东国地规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7 | 甘肃地安地质灾害防治有限责任公司 | |
8 | 甘肃国源土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9 | 北京华源厚土科技有限公司 | |
10 | 甘肃赛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注册印章),审计报告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业绩要求:服务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日期以结算日期为准)至少一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相关服务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结算发票,证明材料不完整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4人员要求: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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