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华阳河农场取土场(第二批)临时用地复垦项目取土场施工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华阳河农场取土场(第二批)临时用地复垦项目取土场施工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华阳河蓄滞洪区工程(第二批)临时用地的批复》(垦集土〔2023〕149 号)
1.4 招标人:安徽省农垦集团华阳河农场有限公司
1.5 项目法人:安徽省农垦集团华阳河农场有限公司
1.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8 项目出资比例:100%
1.9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华阳河农场取土场(第二批)临时用地复垦项目取土场施工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AFAGZ01332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FAGZ01332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宿松县华阳河农场一分场
2.6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宿松县安徽省华阳河农场一分场,主要建设目标为项目实施后将取土场恢复为耕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清单及招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约1457万元
2.8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土方平整节点为2025年10月底前完工,以满足耕种要求
2.9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财务要求:/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 3 年(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工程完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在 1000 万元及以上农田水利(或高标准农田,或土地复垦,或土地整理)项目业绩。
3.1.4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5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2)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指在承建的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的工程项目;
注: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在 1000 万元及以上农田水利(或高标准农田,或土地复垦,或土地整理)项目业绩。
(4)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7 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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