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潴龙河治理工程(衡水市段)土地复垦及路面恢复监理 已由 河北省水利厅 以 潴龙河治理工程(衡水市段)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冀水审〔2024〕68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平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增发国债 ,出资比例为 政府:100% ,招标人为 安平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安平县灌区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潴龙河治理工程(衡水市段)土地复垦及路面恢复施工2.1.2工程地点:大何庄乡任庄村、北满正村;马店镇朱家庄村、柏林村、北白沙庄村、北郭村、东长堤村、刘吉口村、马庄村、南白沙庄村、秦王庄村、什伍村、王六市村、西长堤村、许家庄村、院西村、赵院村、周村、柏林村。
2.2招标范围:土地平整,田埂修筑,土地深松,灌溉工程,表土回覆,增施有机肥,土地翻耕,沟渠恢复,河流水面、坑塘水面、设施农用地、村庄、特殊用地恢复,损毁路面拆除,损毁路基拆除,拆除垃圾清运,损毁道路恢复,播撒草籽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22年之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保险证明材料包括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7月1日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退休人员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副总监及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须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保险证明材料包括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7月1日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退休人员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1.6其他要求: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26 00:00:00 至 2025-08-01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小宝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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