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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临海引江供水近期工程(丁堡河、江海河接通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2022-06-22
1.招标条件

江苏省临海引江供水近期工程(丁堡河、江海河接通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水利厅立项实施,资金来源为省级以上投资和地方财政配套,投资计划已经落实。招标人为海安市水利局(牵头单位)、东台市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海安市、东台市境内。

2.2 项目概况:

①按规划断面疏浚丁堡河(方塘河~如海界)20.6km,两侧新建、拆建护岸35.77km,其中海安境内疏浚13km,新建护岸24.3km;东台境内疏浚7.6km,新建护岸11.3km,拆建护岸0.17km。

②新建老坝港闸,接通江海河和新港干河,拆除丁堡河闸和丁堡南闸,拆建丁堡河闸,配套建设管理用房和水质自动监测设施。结合通航要求拆建跨丁堡河桥梁3 座。

③配套实施移民安置、水保和环保等专项工程。

本工程的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本工程涉及到节制闸等主要建筑物按3级建筑物设计,次要建筑物按4级建筑物设计,临时工程按5级建筑物设计。

2.3 招标范围: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含投资概算内的设计变更调整和增补完善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审查期间、工程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征地移民补偿、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服务工作,以及相关专项报告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征地移民补偿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消防方案、土地复垦方案、林地现状调查报告等前置要件专题报告),提交各阶段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含概、预算编制)、各项专项报告和后续技术服务等工作(含增补变更工程)。其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土地复垦方案、林地现状调查报告海安市境内已先行招标,本次招标范围不包括。

2.4 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提交《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并报主管部门审查;《初步设计报告》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后15天内提供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招标设计文件,并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技术标准要求等。同步提交办理征地移民补偿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消防方案、土地复垦方案、林地现状调查报告等前置要件专题报告。

(2)勘察与勘探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国家、省相应规范规程规定的各阶段设计深度及工程施工进度要求。

(3)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实施计划,按标段一次性提供全套图纸(含电子版),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工程施工进度。

(4)勘察设计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需同时具备下列a、b两项资质:

a.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b.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时间为准,下同),具有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河道整治工程,或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水系连通工程,或总投资7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接通建筑物工程,下同)的勘察设计业绩,成果文件已经取得有关部门批复同意。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附有设计合同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 3.5.3 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 2.0(含)以上(江苏省水利工程信用等级以最新公布的为准,在其应用期内按照公布的最新信用等级进行评审)。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的信用等级赋分。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7)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8)勘察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9)勘察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10)其他要求: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2022年3月至20221年6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含缴费明细,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设计资质(单位)+勘察资质(单位)组建联合体,组建单位不超过2家,且以设计资质(单位)为牵头人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 8.2 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622830分至2022628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 CA 及签章(具体事项详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CFCA及电子签章办理须知)。

5.2 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5.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 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71209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 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不见面交易大厅网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6.2.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2.4 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 CA 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 CA 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 8:30-20:30),进行远程 CA 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 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 QQ: 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 58182190,客服 QQ:31098064。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3)项规定

5.信用等级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4)项规定

6.项目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5)项规定

7.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0)项规定

8.社会保险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主要人员汇总表-对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

9.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 3.2 款规定

10.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定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8.3 评标基准费率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费率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基准费率保留百分数的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投标费率等于评标基准费率的,得满分10分;有效投标费率中,各投标人的投标费率与评标基准费率相差(即投标费率与评标基准费率的差额),每增加0.01个百分点(指费率)扣0.01分,每减少0.01个百分点(指费率)扣0.01分,不足0.01个百分点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8.4 分值构成

A 投标报价:10分;

B设计方案及工作计划:50

C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28分;

D其他因素:12

8.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8.5(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0分)

投标报价

本工程采用固定百分比的费率报价方式。计费基数为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对应的勘测设计费和相关前置要件专题报告编制费。未批复的前置要件编制及相关报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评标基准费率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基准费率保留百分数的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投标费率等于评标基准费率的,得满分10分;有效投标费率中,各投标人的投标费率与评标基准费率相差(即投标费率与评标基准费率的差额),每增加0.01个百分点(指费率)扣0.01分,每减少0.01个百分点(指费率)扣0.01分,不足0.01个百分点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0

8.5(2)

设计方案及工作计划

(50分)

(1)对本工程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

投标人了解本工程宏观情况。准确理解本工程勘察设计定位和建设理念,对工程现状及存在问题、需求和建设必要性理解透彻,项目总体设计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论证工程任务、标准、规模、治理方案和工程布局研究等思路清晰,表述内容针对性强,最高得10分。有缺陷的扣0.1~4分。无表述的不得分。

10

(2)本工程应重视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①对本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中的研究重点、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针对可研成果提出的优化修改建议合理、可行、可靠,最高可得10分。有缺陷的扣0.1~4分。②针对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研究编制中的办理征地移民补偿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消防方案等前置要件专题报告等能够提出可行合理方案的,最高得5分。有缺陷的扣0.1~2分,无表述不得分。

15

(3)对本工程设计方案优化比较

对本工程设计方案比选,所推荐方案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最高得10分。有缺陷的扣0.1~4分,无表述的不得分。

10

(4)对本工程采用规范的合理性

对本工程勘察设计拟采用的规范、规程标准等准确、合理、全面,最高得5分。有缺陷的扣0.1~2分。无表述的不得分。

5

(5)对本工程造价控制措施及预期效果

对本工程造价关键点分析全面、准确、合理,最高得2分。有缺陷的扣0.1~0.8分。无表述的不得分。

2

(6)对本工程质量控制体系及保证措施

投标人质量控制体系完整,质量保证措施有力,最高得3分。有缺陷的扣0.1~1.2分。无表述的不得分。

3

(7)对本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对本工程勘察、设计等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最高得2分。有缺陷的扣0.1~0.8分。无表述的不得分。

2

(8)对本工程现场及后续服务计划

有现场和后续服务计划和承诺,服务周到及时,措施具体得当的,最高得3分。有缺陷的扣0.1~1.2分,无表述的不得分。

3

8.5(3)

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

(28分)

(1)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最高得5分;有缺陷扣0.1~2分,无表述不得分。

5

(2)项目负责人素质

①同时具备水利类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和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资质证书的,得2分。担任过类似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每提供1项业绩,得1分,最多得3分。

②获部级(含)以上设计奖的水利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得2分。获省级设计奖的水利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得1分。不重复得分,按最高分计。

备注:上述有关负责人经历应提供相关证书、业绩合同或项目发包人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获奖项目应提供相应获奖证书,在获奖项目中的任职应提供业绩项目发包人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提供证明的一方应盖章。否则将不予赋分。

7

(3)勘察设计技术负责人素质

①设计技术负责人(3分):

同时具备水利类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和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资质证书的,得1分。担任过类似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每提供1项业绩,得1分,最多得2分。

②勘察技术负责人(2分):

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得2分;勘察专业负责人得1分。最多得2分。

备注:上述有关负责人经历应提供相关证书、业绩项目发包人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提供证明的一方应盖章。否则将不予赋分。

5

(4)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素质

 投标人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勘察、移民、水工、机电、测量、造价、岩土、水保、水文、环境等专业),并担任过类似项目专业负责人每人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每人0.5分,最多得11分。

备注:专业负责人的经历应提供业绩项目发包人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提供证明的一方应盖章,否则不予考虑。

11

8.5(4)

其他评分因素(12分)

(1)体系认证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2)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用于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不再得分。须提供设计合同、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否则不得分。

6

(3)信用等级

按照《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苏水规〔2021〕7 号)、《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水办计〔2019〕8 号)执行。

赋分值具体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示—《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等级及赋分值公布》(江苏省水利工程信用等级以最新公布的为准,在其应用期内按照公布的最新信用等级进行评审)。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的信用等级赋分。

4

9.其他内容: /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如下网站发布:

① 江苏公共资源交易网;

②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③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水利局、东台市水务局

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06号314室

联系人:包学锋电话:18015904066

 张健电话:0515-6989080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邮编:226600

联系人:丁朋惠

电话:0513-81819577、18751391663

电子邮件:769054317@QQ.COM

开户银行:建行海安支行

账号:32001647136052502691

12.备注  202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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