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集团惠宁化工有限公司纪昌庄石盐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
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冀中能源集团惠宁化工有限公司纪昌庄石盐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项目业主为冀中能源集团惠宁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冀中能源集团惠宁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概况:冀中能源集团惠宁化工有限公司纪昌庄石盐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
2.2采购范围:通过资料收集、水工环地质调查、矿区基础调查、问题识别与诊断等工作手段。编制《冀中能源集团惠宁化工有限公司纪昌庄石盐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并取得相关审查意见;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项目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
2.4服务期限:2025年9月29日前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并取得相关审查意见;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程规范,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并取得相关审查意见;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供应商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资质证书评估和勘查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须拟派具有地质或水文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3财务要求:/ ;
3.1.4业绩要求:近五年(自2020年09月01日至今)供应商至少具有一项矿区环境生态修复方案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3.1.5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谈判响应单位,不得谈判;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9月17日09:00时至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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