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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弄水矿区3号矿段石灰岩矿等5个矿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编制的更正公告

· 2022-10-31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弄水矿区3号矿段石灰岩矿等5个矿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编制(地质详查、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地质勘测服务

采购单位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2年10月31日 09:32
首次公告日期 2022年10月28日 更正日期 2022年10月31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惠冰
项目联系电话 0772-4273898
采购单位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 来宾市兴宾区盘古大道1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肯才,0772-4281532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万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来宾市桂中大道西289号国投·金街5栋第4层02号商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罗惠冰,0772-427389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BZC2022-G3-00011-GXW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弄水矿区3号矿段石灰岩矿等5个矿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编制(地质详查、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投标保证金退还

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服务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四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服务合同签订后四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盘古大道121号

联系方式:杨肯才,0772-42815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万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宾市桂中大道西289号国投·金街5栋第4层02号商铺

联系方式:罗惠冰,0772-4273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惠冰

电 话:  0772-4273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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