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中堡镇(中堡村)占补平衡土方工程已由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泰州市2024年度第一批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立项的通知(泰自然资发【2024】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中堡镇中堡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泰州天正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年度中堡镇(中堡村)占补平衡土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兴化市中堡镇中堡村
2.2建设规模:土地复垦等,项目编号项目F24MCO36和F24MCO38,估算317.30万元和400.08万元。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计划工期 |
3212812025037601 | 2024年度中堡镇(中堡村)占补平衡土方工程 | 土方工程 | 86.570576 | 90日历天 |
2.4 付款方式:工程工验收合格后按决算价(镇农村工作办),结算方式为:2026年春节前给付工程款的50%,验收合格满一年复检无质量问题2027年春节前付工程款30%,验收合格满二年复检无质量问题2028年春节前结清(不计息)。(每次付款均须开具正式税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贰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其他
①□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6)☑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5年7月-2025年9 月内任意一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以及劳务关系证明(如劳务合同等)。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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