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裕民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万德尔蓄水调节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城地区裕民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万德尔蓄水调节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裕民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裕民县
2.项目规模:工程由引水渠首、引水通道、引水管道、调节池(960万立方米)、输水管道组成。工程匡算总投资约6.7亿元,工程部分一至五部分投资约5.695亿元。
3.招标内容与范围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 E6542003930001075001001 | 塔城地区裕民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万德尔蓄水调节池工程 | 95 | 2710 | 包括塔城地区裕民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万德尔蓄水调节池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相关成果,以及可研、初设批复所需专题报告的编制(水资源配置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移民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规划环评、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文物古迹调查及文物征迁报告、建设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征占用手续办理(草原征占用申请表,征占用草原现场查验表,植被恢复方案)和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地籍调查及勘界报告、土地复垦报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含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工程综合选址论证报告(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协助发包人(招标人)办理相关部门对各类专项(专题)报告的审查和批复等其他配套服务;设计成果需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达到相应设计阶段的技术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的勘察设计能力。(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有(新建、扩建水库枢纽工程或调节池设计)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3)财务及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4)本次招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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