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塔城地区沙湾市翠山片区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城地区沙湾市翠山片区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已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沙湾市水利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2.项目规模:改建翠山洼地生态调蓄池1座,新建供水管道、渠道28km,新建翠山30万m3灌溉池2座及配套附属设施。估算总投资31391.74万元。
3.招标内容与范围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服务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 E6542003930001072001001 | 塔城地区沙湾市翠山片区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45 | 660 | 为项目可行性研究全阶段、初步设计全阶段勘察设计,包含工程地质勘察、测量、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图集、初步设计报告及图集、编制本项目所需的各类专题及专项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水资源论证报告、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报告、文物古迹调查及文物征迁报告、建设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专题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土地复垦报告、工程征占林(草)湿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等要件的办理并取得批复,如有,施工过程中需要穿越铁路、 公路、光缆、管线等各类交叉建筑物的批复手续(含批复所需的各项专题报告、安评报告及专项施工方案))及本次工程勘察设计所涵盖的配套服务,设计深度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达到相应设计阶段的技术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协助招标人获得相关批复,配合招标人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的勘察设计能力;(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有水利工程或引调水工程勘察设计业绩;(3)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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