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都四山地轨道交通项目DSZQ-5标项目部:
你公司《关于申请耿达特大桥零至四号墩临时用地的请示》(工管[2022]89号)收悉。经研究,现就都四山地轨道交通项目耿达特大桥零至四号墩临时占用土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临时占用汶川县耿达镇幸福村0.4543公顷土地(全部为乔木林地)作为都四山地轨道交通项目耿达特大桥零至四号墩材料堆放场及便道用地。临时用地范围以你公司提交的《都四山地轨道交通项目耿达特大桥零至四号墩临时用地勘测定界报告书》记载范围为准,严禁改变批复用途。
二、严禁在临时用地范围内构建一切永久性建构物。
三、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经审核同意的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及评审意见,你公司需缴纳土地复垦预存款7.377万元(预存账户名称:汶川县财政局;开户行:阿坝州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汶川信用社营业部;账号:85310120000001598)。
四、临时用地使用期限自批复之日起至2024年3月2日。使用期满你公司应履行自行拆除临时构建筑物和复垦义务,并将恢复原貌的临时占用土地归还权属方。
五、你公司应按照与权属方签订的临时用地协议按时、足额支付临时用地补偿费用。
六、请你公司严格按照《都四山地轨道交通项目耿达特大桥零至四号墩临时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建议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工程建设的地质安全。
七、涉及其他部门须办理的有关手续及相关税费缴纳,请依法依规按程序及时办理。
此复。
汶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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