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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01(至)02月政府采购意向

· 2022-11-25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01(至)02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2023年度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

1、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我局新开展的集体土地征地报地项目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征收集体土地可能造成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综合研判。
2.对拟征收的集体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完成备案工作。

400

2023-01

2

2023年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及验收技术服务

1、根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原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办法的通知》(鄂土资发﹝2009﹞63号),为规范和严格临时用地审批,加大临时用地使用监管力度,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依法依规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2、针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23年开展的建设项目占用临时用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依法依规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结合项目区地形条件、土地利用现状、生态环境因素等实际情况以及项目实施损毁流程和损毁形式、复垦方向的科学分析等,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完成方案的评审。
3.进行土地复垦验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踏勘,查验复垦后的土地是否符合土地复垦标准以及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核实复垦后的土地类型、面积和质量等情况,并将初步验收结果公告,听取相关权利人的意见。其中土地复垦验收的条件、依据、程序、内容、方法和成果等要求按照《生产项目土地复垦验收规程》(TD/T 1044-2014)执行。

100

2023-01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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