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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龙苴镇范庄等村土地复垦项目

· 2022-12-01
灌云县龙苴镇范庄等村土地复垦项目
招标编号:FG22GJ002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
  • 项目编号: XZP2022113000126
  • 项目名称: 灌云县龙苴镇范庄等村土地复垦项目
  • 建设单位:灌云县龙苴镇人民政府
招标条件
灌云县龙苴镇范庄等村土地复垦项目(招标项目编号:FG22GJ00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灌云县龙苴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项目建设规模约为8.748亩。招标控制价:1403750.00元(其中含垫付搬迁补偿等费用1335950.00元,此项为固定费用,投标时不得下浮)
范围 灌云县龙苴镇范庄等村土地复垦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别为 A、B、C 类证);
5、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7、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近2年内,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1年内,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3个月内,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8、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等;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可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
②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文、苏清办【2022】17号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③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④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2-12-01 08:30 至 2022-12-05 17:00
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2月1 日至 2022年12月5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报名前请与代理机构联系)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代理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拟报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社保证明(2022年7月至2022年10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前来报名(否则不予受理),报名前请与代理机构联系。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 元,售后不退。4、报名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东路282号,新世纪商务大厦11楼。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2-12-20 15:00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2-12-20 15:00
开标地点 江苏诚恒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东路282号,新世纪商务大厦11楼)。
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龙苴镇范庄等村土地复垦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灌云县龙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灌云县龙苴镇范庄等村土地复垦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诚恒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龙苴镇范庄村
2.1.2项目规模:项目建设规模约为8.748亩
2.1.3工程性质:/
2.1.4招标控制价:1403750.00元(其中含垫付搬迁补偿等费用1335950.00元,此项为固定费用,投标时不得下浮)
2.1.5工期要求:15 天
2.1.6 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包括土地平整、建筑垃圾清运、耕地翻耕、田埂修筑、土壤改良及搬迁补偿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3.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别为 A、B、C 类证);
3.5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3.6投标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3.7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近2年内,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1年内,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3个月内,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8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等;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可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
②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文、苏清办【2022】17号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③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④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3.10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2月1 日至 2022年12月5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报名前请与代理机构联系)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代理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拟报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社保证明(2022年7月至2022年10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前来报名(否则不予受理),报名前请与代理机构联系。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 元,售后不退。
4.4报名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东路282号,新世纪商务大厦11楼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 12 月20日15时0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江苏诚恒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东路282号,新世纪商务大厦11楼)。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分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云县龙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诚恒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龙苴镇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东路282号,新世纪商务大厦11楼
邮 编: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张所长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 电 话:1390513918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电话: 电话:0518-85191888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灌云县龙苴镇人民政府
地址:
连云港市灌云县龙苴镇中大街55号
联系人:
蒋所长
电话:
150629698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江苏诚恒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海连东路43号南光大厦九层
联系人:
周飏
电话:
13905139189
电子邮件:
17660313@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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