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文屏镇马鹿沟高岭土矿
采矿权 挂牌出让公告
项目编号: 2024059
经 昭通市 人民政府批准, 我中心受 昭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的委托,拟 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鲁甸县文屏镇马鹿沟高岭土矿采矿 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 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业权交易规则》 《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矿业权挂牌电子交易实施细则 》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名称、场所
(一) 出让人
名称: 昭通市 自然资源 和规划 局
场所 : 昭通市昭阳大道 348 号
(二) 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场所 : 昭通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昭通市昭阳区镇雄路北侧昭通市民之家四楼)
二、 出让的基本情况
(一)拟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 鲁甸县文屏镇马鹿沟高岭土矿
地理位置: 鲁甸县文屏镇
开采矿种: 高岭土矿
矿区面积: 0.5627 平方千米,开采深度: 2280 至 2220 米。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2000 大地坐标系):
序号 X Y
1,3000293.57,34649606.24
2,3000148.04,34650523.03
3,3000047.50,34650524.35
4,2999952.25,34650602.40
5,2999874.20,34650655.32
6,2999733.97,34650681.78
7,2999661.21,34650639.44
8,2999655.92,34650193.62
9,2999665.18,34649589.05
资源量: 查明(保有)控制 + 推断资源量 47.9 万吨。
开发利用情况: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设计利用资源量 40.34 万吨,生产规模 5 万吨 / 年,服务年限 7.66 年。
( 二 )起始价 、 增价幅度 、保证金及收益率 。
起始价为: 16.881 万元
增价幅度为 : 20 万元或 20 万元整数倍
保证金 : 3 00 0 万元 。
收益率: 3.1% ,具体征收方式、核算标准待部、省出台相关政策后,按照规定执行。
注意: 采矿权出让其他情况详见第二章矿业权挂牌出让须知。三、 竞买人的资格条件
(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营利法人。
( 二 ) 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经营异常名录 ;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 、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未被 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系统 列入 严重违法名录 。
( 三 ) 不接受联合竞买 。
四、 出让方式及交易地点、时间
(一) 出让方式: 挂牌出让
(二) 公告时间: 202 4 年 3 月 12 日 至 2024 年 4 月 10 日
( 三 )挂牌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 ) : 202 4 年 4 月 11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 4 年 4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 三 )交易时间: 202 4 年 4 月 25 日 9 : 30 起
( 四 )交易地点: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五 )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1. 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无底价挂牌,起始价 16.881 万元,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 20 万元或人民币 20 万元的整数倍。
2. 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 六 )签订《 采 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挂牌成交后, 竞得候选人 若具备条件的,当场在 昭通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签订 《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 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时请自行携带有效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不具备条件的, 竞得候选人 在 5 个工作日内,按时前往 出让人指定地点 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 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时请自行携带有效公章及出让人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 七 )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资源部网站、昭通市人民政府网站、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 10 个工作日。
五、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 申请人可于 202 4 年 3 月 12 日 00 : 00 至 202 4 年 4 月 10 日 16 : 30 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yn.gov.cn/ 选择 昭通市 ,使用 CA 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 竞买 文件及其它资料(此为获取文件的唯一方式)。
(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1.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 202 4 年 3 月 12 日 00 : 00 至 202 4 年 4 月 10 日 16 : 30
2. 申请报名方式:网上申请。竞买人应 在 报名的起止时间内 凭 CA 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yn.gov.cn/ )选择 昭通市 进行网上报名 。
3.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 竞买申请书;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 矿区现场勘踏声明(踏勘情况由 鲁甸县文屏镇 人民政府签字盖章确认);
6. 保证金缴纳凭证;
7. 信用中国 、 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 、 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系统 查询结果。
注: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须 按第三章附件模板填写并加盖单位有效公章(包括报名材料的复印件)。
(三) CA 数字证书的办理
1. 凡有意参与竞价活动的 竞买人 必须先办理 CA 数字证书才能进行报名 ;
2. 需要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请前往昭通市昭阳区镇雄路昭通市民之家 四 楼 开标等待 区办理,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yn.gov.cn/ )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登录报名和获取电子文件。 CA 数字证书办理流程或电话咨询: 15750162457 。未通过网上报名的意向 竞买人 不能成为有效参与人,不能参与电子竞价。
3. 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经云南 CA 数字证书的, 只需登陆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yn.gov.cn/ )选择 昭通市 进行网上 注册即可, 无须重办 ;
4.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云南省电子化平台由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010-86483801 。
六、 交易保证金的 交 纳和处置
(一)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202 4 年 4 月 10 日 16 时 30 分。
( 二 ) 保证金 交纳方式: 采用线下交纳 方式 转账或电汇转入保证金专户(交纳人名称必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 三 )保证金 交纳认定: 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 周六、周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申请人应合理安排保证金交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到账,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 , 交纳 截止 时间 后 转入的 ,视为未交纳保证金,不能参与此次竞价活动。
( 四 )交纳形式:须从竞买人本人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 0870-2228510 。
开户名: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昭通凤凰 支行
账号 : 53001636144051002019- 1250
注意: 1. 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达以上账户 的竞买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不得参与本次电子 竞价 活动。
2. 保证金账号中的 - 不可省略。( 五) 竞得人 交纳 的保证金转作成交价款 ( 采矿权出让收益) ,未竞得人 交纳 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
七、 竞买人资格审查确认
报名和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后,昭通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和 出让人对竞买人资格进行审查确认 , 资格审核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yn.gov.cn/ )通知竞买人;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参与网上竞买活动;
竞买人 可 于 202 4 年 4 月 11 日 17:00 前登录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查看资格审核结果。
八、 采矿权出让合同签定
根据鲁甸县人民政府认定,勘查报告 307.99 万元,开发利用方案 8 万元,合计 315.99 万元。 采矿权出让结果公示期结束 10 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到鲁甸县自然资源局缴纳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费用,凭缴款凭证到昭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九、采矿权出让收益
《 采矿权 权出让合同》签订后, 采矿 权竞得人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 2023 〕 10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一次性缴纳本次挂牌竞争确定的成交价;开采时,每年按照 高岭土矿 产品上年度销售收入的 3.1 % 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采矿权出让收益 = 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 × 矿业权出让收益率( 3.1 % ))。
十、 风险提示
1. 竞买人应遵循 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规定对相关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及利息不予退还。
2. 该矿 已完成《 地质勘查 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编制评审 ,但 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 采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 , 对此,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 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 , 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3. 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涉及的 土地、 山林、水、电、道路、环保 、安全、基础设施 等事宜由 竞得 人自行自费解决 。取得采矿权后, 可能面临 矿区及 周边土地和林地无法流转 ,矿区周边道路交通不便造成 矿产品无法外运 , 矿区 及 周边矛盾纠纷导致无法正常生产 , 产业政策调整、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安全环保要求 等因素导致相关手续无法办理 等风险。 以上存在的风险导致矿山无法开采的,其相应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 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 。
竞买申请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到 矿区所在 地踏勘调查, 实地 了解 矿产资源开采存在的风险隐患,踏勘工作由 鲁甸县文屏镇 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鉴证,并在矿区 现场勘踏声明中签字加盖 鲁甸县文屏镇 人民政府公章 。 鲁甸县文屏镇 人民政府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踏勘时间 ( 3 天 ) : 2024 年 3 月 18 日至 3 月 20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8:00 。联系人:马旭灿,联系电话: 13638827278 ;
4. 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5. 竞得人竞得该采矿权后须按规定组织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提交相关机构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能作为申请采矿权登记的要件。若方案未能通过审查,导致不能办理采矿权登记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损失。竞得人对矿山开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绿色矿山相关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运营管理,实行边开采边治理;
十一、 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采矿权出让 文件 内容有异议的,请在 公告期内 以书面形式 向 昭通市 自然资源 和规划 局提出异议,并 将异议送达 昭通市 政府采购和出让 中心。
对此次采矿权挂牌活动有异议的,可在挂牌结束后 成交 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异议送达 昭通市 自然资源 和规划 局。
十二、 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一)现场观摩:
现场观摩时间: 202 4 年 4 月 25 日 9 : 30 ;
现场观摩地点: 昭通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 二开标厅;
(二)公告发布的媒体: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yn.gov.cn/ )、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zt.gov.cn/ ) 、 自然资源部 门户 网站 ( http://ky.mnr.gov.cn/ ) 上同时发布 ;
(三) 竞买申请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到 矿区所在 地踏勘调查, 实地 了解 矿产资源开采存在的风险隐患,踏勘工作由 鲁甸县 文屏 镇 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鉴证,并在矿区 现场勘踏声明中签字加盖 鲁甸县 文屏 镇 人民政府公章 。 鲁甸县 文屏 镇 人民政府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踏勘时间 ( 3 天 ) : 2024 年 3 月 18 日至 3 月 20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8:00 。联系人:马旭灿,联系电话: 13638827278 。
本次挂牌的 意向 竞买 人 按规定时间 自行 前往 现场踏勘 ,所 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四) 本 挂牌 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 昭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昭通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负责解释和通知。
十 一 、联系方式
出让 人:昭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昭通市昭阳区昭阳大道 348 号
联 系 人: 郎启宇 宋德雄
联系电话: 0870- 3 191610 。
代理机构:昭通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 址: 昭通市昭阳区太平街道办事处锁营路 285 号 昭通市民之家四楼
联 系 人: 王应荣
联系电话: 0870-2226585
监督投诉电话: 0870- 319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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