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 2015〕8号)、《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预算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实施办法》(平政办〔2015〕146号)、《平阳县财政局进一步规范范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管理的通知》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JHCG220728002
二 、招标项目名称: 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海滨矿山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专户项目
三 、招标项目内容 :
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海滨矿山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专户项目 ;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
2.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参加投标的分支机构必须是在平阳县区域内最高级别机构。
5.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2021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
五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2年7 月 28 日至2022年 8 月 11 日上午8:30到11:30,下午14:30到17:00;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2.地址:平阳县鳌江镇园林东路388号玉河小区B2幢第二单元201室;
3.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0577-63639288;联系传真: 0577- 63639288
4.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5.需携带材料:
a. 供应商登记表
b.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复印件 ;
c.所在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
d.人民银行2021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证明资料;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 22 年 8 月 18 日 上午 09: 3 0
七 、投标地点: 平阳县鳌江镇园林东路 388号玉河小区B2幢第二单元201室
八 、开标时间: 20 22 年 8 月 18 日 上午 09: 3 0
开标地点: 平阳县鳌江镇园林东路 388号玉河小区B2幢第二单元201室
九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贰 万元人民币
交付方式:汇票 /支票/银行转账/其他结算方式;不得以现金方式存入。
保证金交纳日期:要求 2022年 8 月 17 日 中午 11 : 00前到帐(投标保证金不接受递交现金)。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县支行
开户名称: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阳分公司
开户帐号: 19250101040047865
十 、联系方式
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 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 0577- 58115536
地址: 平阳县滨海新区新阳路 66号
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点: 平阳县鳌江镇园林东路 388号玉河小区B2幢第二单元201室
联系人: 周女士
联系电话: 0577 - 63639288
联系传真: 0577- 63639288
附件信息:
公告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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