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吴滩街道两河村土地复垦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阜宁县人民政府吴滩街道办事处两河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吴滩街道境内
2.2工程规模:阜宁县吴滩街道两河村土地复垦项目,主要内容为: 项目区域内田面平整、土地翻耕、熟土覆盖和土壤改良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阜宁县吴滩街道两河村土地复垦项目 | 阜宁县吴滩街道两河村土地复垦项目,主要内容为: 项目区域内田面平整、土地翻耕、熟土覆盖和土壤改良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15日历天 |
特别提醒:土源自行解决,本项目施工过程中遇到的一切地方矛盾及由此发生的费用与招标人无涉,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并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营业执照符合项目经营要求;
3.3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招标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5月7日8:30至2024年5月11日17:30;
4.2、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联系方式:13401730478(微信同步),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提供电子文件,购买时请提供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自带U盘或其它移动存储。
4.3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15时0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地点:阜宁县人民政府吴滩街道办事处两河村村民委员会会议室.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3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 :15.19万元;
七、付款方式:
1、工程完工经省市县三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上级奖补资金到账后,付至合格工程总价款的40%;
2、工程完工经省市县三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满一年上级奖补资金到账后,付至合格工程总价款的70%;
3、工程完工经省市县三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满两年上级奖补资金到账后,且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按审定价付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汇至中标人的基本账户,无息)。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阜宁县人民政府吴滩街道办事处两河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阜宁分公司
地 址:阜宁县吴滩街道境内 地 址:阜宁县阜城东大街506号一楼
邮 编:224400 邮 编:224400
联 系 人:王艾军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8352031932 电 话:13401730478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2024年5月7日
文章推荐:
(施工)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示范小城镇二期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