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平安镇大亮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洼区平安镇大亮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121-00042  
   项目名称:大洼区平安镇大亮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61,300.00  
   最高限价(元):361,300  
   采购需求:  
    一.工作内容: 
 1.土地清查:对项目区进行权属调查、地籍测绘等清查工作。 
 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从项目选址、水土资源情况、公众参与情况等方面论述项目的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列出初步工程内容及投资估算。 
 3.项目勘测:对项目区范围地块进行实地勘查测量,现场地形图绘制,测量精度达到项目设计需求。 
 4.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编制项目的详细设计方案,出具项目设计报告、预算及设计图册。 
 二.总体要求: 
 1.清查和测绘阶段:完成项目外业勘测和内业成图,形成项目现状图、项目区拐点成果表、土地清查报告。 
 2.可研阶段: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取得项目区所在地镇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和区自然资源局对实施的意见,形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专家论证。 
 3.设计阶段:完成项目设计报告、图册、预算书编制,形成项目设计报告、图册、预算书,并通过专家论证。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同时具有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级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7日 09时13分至2024年06月1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大洼分局本级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中心路84号  
   联系方式:   0427-3530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  
   地 址:   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   0427-.3459010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无  
   账户名称:   无  
   账号:   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栾蓝  
   电 话:   0427-3459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