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97号)、《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等有关规定,经宣威市人民政府批准,宣威市自然资源局依法按程序对宣威市阿都林森采石场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交易机构
出让人:宣威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宣威市文化路北段296号
交易场所: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宣威市向阳街西段
二、出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拟出让采矿权信息:
表一
序号 | 项目名称 | 矿种 | 挂牌出让资源储量 (万吨) | 开采 方式 | 生产规模(万吨/年) | 评估拟出让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竞价阶梯 (万元/次) |
1 | 宣威市阿都林森采石场采矿权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533.17万吨 | 露天 开采 | 70.0 | 7 | 252 | 226.8 | 1万元/次或1万元的整数倍 |
表二
序号 | 出让矿业权名称 | 项目 地址 | 拟出让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1 | 宣威市阿都林森采石场采矿权 | 宣威市阿都乡增坪村委会 | 矿1,2933968.49,35447105.12矿2,2933920.11,35447109.41 矿3,2933891.51,35447138.20矿4,2933819.95,35447112.39 矿5,2933592.93,35447048.83矿6,2933667.03,35446922.39 矿7,2933834.29,35446990.34矿8,2933894.52,35447081.50 矿9,2933966.44,35447080.67 开采标高:2270米至2120米 矿区面积:0.0362平方公里 |
(二)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开发利用方案已编制并通过评审,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按评审的开发利用方案组织实施。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需按要求编制评审备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按《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及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规定开展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工作。
三、出让方式
采用有底价挂牌方式出让。
四、竞买人资质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利法人主体资格(有特殊规定除外),且有效存续。
(二)未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企业联合竞买。
五、获取资料的途径、流程和申请报名时间、方式
(一)查阅资料途径: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7月4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到宣威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查阅出让资料。
(二)流程:发布挂牌出让公告->报名->查验报名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确认->取得竞买资格->报(竞)价->结果公示->出具《宣威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缴纳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竞得人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相关手续。
(三)报名时间:2024年6月6日8:30至2024年7月4日17: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到宣威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提交竞买申请人资料,宣威市自然资源局和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地址:宣威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1-11号)
联系人:徐海楠、华国英,联系电话:0874-7126451。
六、挂牌时间及地点
挂牌起始时间:2024年7月5日8:30时。在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挂牌项目的起始价、加价幅度及相关事宜。
挂牌截止时间:2024年7月19日14:30至15:00前。请竞买申请人到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限时竞价。
挂牌期间,报名、挂牌和业务咨询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挂牌地点: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联系人:高菡、李云川
联系电话:0874-7134366
七、竞价方式及竞得人确定
2024年7月19日15:00前,在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挂牌项目报价情况等相关事宜。
竞买人在挂牌时间内填写报价单报价(可多次报价),报价相同的,最先报价为有效报价;经确认为有效报价后,更新挂牌价。挂牌期限届满,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为有底价出让,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八、竞买保证金缴纳和处置、采矿权出让收益的交纳
竞买申请人需在完成审验相关资料、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起始价的90%)须在2024年7月4日17:00时前转入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该款项必须实际到账后方能确认竞买资格。保证金必须由竞买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转账账户名称必须与报名名称相同,最终竞得者将以该名称出具进场交易证明。
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竞买申请人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出让成交后,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宣威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成交结果公示10个工作日,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竞得人与宣威市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除按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外,还需支付前期相关费用¥15.74万元(大写:壹拾伍万柒仟肆佰元整),详情报名时可咨询。
九、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在矿业权交易活动中,存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不再退还竞买保证金,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规定进行联合惩戒。
十、其他相关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须在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与竞价竞买(只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的报价)。
(二)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资格条件须经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宣威市自然资源局审查确认。
(三)本次出让的采矿权成交金额为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括土地、林业等其它资源、地面建(构)筑物等其他应承担的费用。该范围内涉及的土地、道路以及地上附着物等费用由竞得人与权属所有者或使用者自行协商解决。
(四)因本次出让项目存在不可预测的风险,出让所依据的矿产资源储量可能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与实际情况若有出入,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阅读相关资料,充分评估投资风险。竞买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申请)人,不得以技术资料中数据不全、社会矛盾纠纷或其他原因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五)项目区涉及土地、安全、环保、林业、水务等多个部门管理职责,竞得人在成交后必须按相关部门规定另行办理相关手续,其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六)该出让项目采矿权到期的处理,由审批发证机关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规定和国家建设需要另行决定。因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由竞得人承担。
(七)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出让文件及出让须知。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为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和采矿权现状无异议。对出让文件和现状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宣威市自然资源局提出。
(八)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同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矿业权交易平台同时发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为准。
(九)本公告由宣威市自然资源局和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宣威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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