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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新安镇陈庄村土地复垦项目(f24gm028)

· 2024-07-03

灌南县新安镇陈庄村土地复垦项目(F24GM028) (招标编号:GNXAZ--TDFK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

本 灌南县新安镇陈庄村土地复垦项目(F24GM02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7万元, 招标人为灌南县新安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 本招标项目灌南县新安镇陈庄村土地复垦项目(F24GM028)(项目名称)已由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业主为灌南县新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 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回 填土方37066.43m3;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灌南县新安镇陈庄村土地复垦项目(F24GM028)

灌南县新安镇陈庄村土地复垦项目(F24GM028):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一)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企业具备下列资质: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 格(在有效期内),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4-07-03 08:30到2024-07-10 17:00

获取方式:报名时间::2024年7月3日08时30分 - 2024年7月10日17时00分 标文件获 取方式:请于上述时间内携带加盖公章的以下材料复印件前来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单位介 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B类证。 地点:灌南县新城广场A座42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24-07-12 15:00

递交方式:纸质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2024-07-12 15:00

开标地点:灌南县新安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灌南县新安镇人民政府的灌南县新安镇陈庄村土地复垦项目(F24GM028)(项目名称)已 由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业主为灌南县新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南县新安镇 陈庄村土地复垦项目(F24GM028)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灌南县新安镇陈庄村土地复垦项目(F24GM028) 2、建设地点:灌南县新安镇陈庄村; 3、建设规模:灌南县新安镇陈庄村土地复垦项目(F24GM028),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

单;

4、最高投标限价:963885.10元(投标报价等于或高于此价格为无效报价) 5、工期:60日历天;

6、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7、招标范围:土方回填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一)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企业具备下列资质: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 格(在有效期内),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切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3年11月至2024年04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 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该项目 负责人如是退休人员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有效退休证明材料原 件)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 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 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 程的;

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 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四)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日08时30分 - 2024年7月10日17时00分

4.2、标文件获取方式:请于上述时间内携带加盖公章的以下材料复印件前来报名并获

取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 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B类证。

4.3、地点:灌南县新城广场A座42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4、售价:300元/份;售出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2日15时30分

地点:灌南县新安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

7、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 上发布。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人: 灌南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址: 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东路

人: 刘永明

话: 13851232538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国正工程咨询(江苏)有限责任公司

址: 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宝塔路258号39幢10号118室

人: 刘盼盼

话: 15961365486

件: 102589057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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