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要求,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工程回填土方转运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审查。现将拟评审通过的《方案》公示稿和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需查阅《方案》文本,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如有异议,请与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李娟 0871-6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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