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对原隆百路潞城服务区迁建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进行验收工作,经实地核验,该项目已按要求完成土地复垦任务,验收结果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临时用地于2023年5月获得我局《原隆百路潞城服务区迁建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批准临时用地4.0055公顷
二、土地复垦任务完成情况
(一)完成建设规模
该项目临时用地3个地块(取土场、弃土场、制梁场),临时用地总面积为4.0055公顷,由于制梁场用地已被用来做开发区厂房,该复垦工程不包含此地块,因此该临时用地复垦为2个地块(取土场、弃土场),经现场实际测量,临时用地复垦完成总规模3.3384公顷,复垦乔木林地为3.3384公顷。
(二)完成建设任务
1.土壤重塑工程:表土回覆10015.2m³,土地翻耕3.3384hm2
2.植被重建工程:栽植乔木5564株,撒播草籽3.3384hm2,修建排水沟1270m。
三、验收结论
综上所诉,该工程复垦设施布局合理,实施的复垦措施质量合格,运行情况良好,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明显,实际复垦工程措施和方法得当,复垦效果较好和复垦投资合理,对于初验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复垦义务方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整改,提交完善后的竣工资料,经验收组专家复核确认,同意验收通过。
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4月25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方式:0776-7215101
地 址:田林县乐里镇河南路26号
田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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