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国土资规〔2018〕1号)有关规定,《S245线(哈密至敦煌)建设项目HD-3标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通过审查,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告。
哈密市自然资源局伊州分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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