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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郁南县桂圩镇元珠矿区建筑用花岗岩、变质砂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 2024-06-0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郁南县都城镇江滨中路14号,邮编:527199

联系电话:0766-7599686,传真:0766-733910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省郁南县桂圩镇元珠矿区建筑用花岗岩、变质砂岩矿项目

建设单位

中铁南方(云浮)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郁南县桂圩镇木蔃村

环评机构

广东粤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铁南方(云浮)绿色建材有限公司拟于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桂圩镇木蔃村建设广东省郁南县桂圩镇元珠矿区建筑用花岗岩、变质砂岩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位于云浮市郁南县桂圩镇,区位于郁南县城的南西部235°方向,直距约15km处,项目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1°245.000,北纬23°941.322。露天矿区占地面积为1416800m 2 ,排土场占地面积约112000m 2 ,设置道路83430m 2 。项目花岗岩矿石、变质砂岩矿石年开采量为1000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521776.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报告表》仅对广东省郁南县桂圩镇元珠矿区建筑用花岗岩、变质砂岩矿项目的露天采场、排土场以及排土运输道路进行评价,破碎加工区另行申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根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表土剥离、挖采矿石粉尘,凿岩钻孔粉尘、爆破粉尘、车辆运输粉尘,物料装载粉尘,排土场扬尘,机械设备及车辆运输尾气,爆破烟尘。

(1)采剥扬尘防治措施

采取降低料斗高度的措施,以减少扬尘的产生量,同时采用洒水降尘措施,抑制粉尘产生。

(2)钻孔粉尘防治措施

钻孔作业区进行喷雾降尘处理,钻孔作业亦采取干式捕尘装置收集粉尘,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粉尘排放。

(3)爆破粉尘防治措施

爆破前向爆破现场洒水;采用合理的炮孔网度、微差爆破以及空气间隔装药,减少粉尘产生量;采用水封爆破、钻孔注水等措施;改变爆破孔的方向,减少爆破过程粉尘影响范围;增加开采台阶数,减少岩石下滚过程粉尘的产生量。

(4)排土场扬尘防治措施

雾炮定时喷水及地面覆盖的方法降尘。

(5)道路扬尘防治措施

路面洒水,运输道路路面尽量硬化,并安排专人每天对运输过程中洒落的粉尘进行清扫和收集。

(6)燃油机械尾气防治措施

种植有抗污染强植物,减轻尾气污染。

(7)爆破废气防治措施

选择扩散条件较好的天气和时段进行爆破,有利于有害气体扩散。

综上所述,本项目粉尘及机械设备及车辆运输尾气、爆破烟尘排放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污染源主要为工业抑尘废水(表土剥离、挖采矿石抑尘废水、凿岩钻孔抑尘废水、爆破抑尘粉尘、物料装载抑尘废水、排土场抑尘废水、道路抑尘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矿坑涌水(雨水及地下水涌水)。

(1)工业抑尘废水

本项目工业抑尘废水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

(2)车辆冲洗废水

设置三级沉淀池,洗车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3)矿坑涌水(雨水及地下水涌水)。

项目在露天矿区、排土场四周设置截排水沟及导流沟,收集雨水及涌水排入沉砂池进行沉淀处理,处理达标后回用回用于露天矿区的降尘用水,部分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1)爆破瞬时噪声

采取合理安排爆破时间和爆破的强度,不允许夜间爆破,爆破时选择合理的爆破参数,选择合理的微差间隔时间,使振波产生一定相位差,令其互相干扰,减少振动强度。

(2)机械噪声

本项目通过使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装置,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可有效降低开采机械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运输车辆噪声

采取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工作,如:严格执行机动车辆噪声限值控制法规和标准;严格控制偶发噪声;定期保养涉噪设备;严格控制车辆运输量;严格控制车辆车速等,可有效减少运输车辆噪声的影响。

经上述措施后,项目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对区域声环境以及周边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和含油废抹布。

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一般固废主要为沉渣、沉降粉尘,收集后回用于复绿,不直接进入环境。

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和含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依托粗破碎加工区的危废暂存间暂存,暂存后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环境

根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对地下水可能存在的影响主要为洗车平台配套的沉淀池、矿坑涌水沉砂池的泄漏。项目洗车平台配套的沉淀池、矿坑涌水沉砂池采取防渗措施并定期检查,不会带来因渗漏而引起地下水污染的问题。

6、土壤环境

根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无生产性废水排放,矿坑涌水处理达标回用于项目周边绿化及抑尘用水,不外排;项目厂区内的洗车平台配套的沉淀池、矿坑涌水沉砂池等实施底部硬底化措施,可有效防止污水下渗到土壤;项目产生的废气经过有效处理后排放量不大,且不属于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对土壤影响不大,因此本项目不存在土壤污染途径。

7、环境风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的内容,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环境风险分析的结果表明,建设单位针对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制定相应的日常预防措施和事故发生时的控制措施后,可有效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应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减少污染物进入环境,尽可能降低对周围环境影响,将生物危害和毒性危害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在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8、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矿山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①采取边开采,边复垦的原则进行生态恢复;

②应做好表土剥离,做好水土流失防护工作;对临时表土堆场周边进行绿化建设;

③根据宜林则林,宜农则农的原则进行土地复垦。

④采场边坡根据裸露面的特点选择覆网后播草种或种植爬藤植物等方式恢复绿化;

⑤利用截排水沟,疏排大气降水,减少采场内大气降水汇入量;利用沉砂池回用大气降水用于晴天采场防尘洒水;

⑥服务期满后应暂时保留矿区排水沟及沉淀池以减轻水土流失影响;

⑦加强对矿山工业区域场前空地的绿化。

(2)矿山开拓运输道路运营期防护措施

①道路路面有破损及时维修。设置轮胎冲洗场,冲洗设施、沉砂池。配备洒水车,洒水保洁道路。加强车辆管理规范,要求控制车速、运输车辆低速行车,减少鸣笛等。

②加强浇水保肥,增强道路边坡林地植被抗逆性,保证道路两侧形成一定宽度的绿化带。

9、项目应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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