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山东省莱州市西朱宋矿区-2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电话:0535-6719013
附件:1. 《山东省莱州市西朱宋矿区-2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文本.pdf
2. 审查意见(附专家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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