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
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2011]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12]第56号,2019年修正)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畲江东桥新建工程(预制梁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
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曾先生0753-2586728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
2024年7月11日
附件:1.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畲江东桥新建工程(预制梁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
2.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畲江东桥新建工程(预制梁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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